为了加快实验室的建设和发展,加强实验室管理,稳定实验技术队伍,提高教学质量,培养跨世纪的人才,特进行实验室工作评优,主要用于奖励在实验室工作中成绩优秀者。
一、评选范围:
凡我校从事实验室工作的教师、实验技术及管理人员,均可申报实验室工作优秀奖。
二、评奖条件:
坚持四项基本原理,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持教学改革,在人才培养、实验室建设与发展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提高教学质量,加强学生能力的培养。
(1)实验教学改革成绩显著,效果良好,且受到师生好评。
(2)开展第二课堂(课外科技活动)、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提高实验技能有显著效果,成绩突出。
(3)自编实验教材、讲义,教学效果良好。
2.加强实验室建设与发展,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引进外来资金(或仪器设备),为实验教学服务。
(2)用科研经费购买教学仪器设备,由实验室统一调用,并用于实验教学。
(3)仪器设备的更新改造、功能开发成效显著,并开出新的教学实验项目。
(4)自制仪器设备,通过验收,性能达到同类产品的要求。
(5)自行修理仪器设备,保证实验室工作正常运转。
3.强化实验室管理,使得实验室工作规范化、科学化。
(1)严格执行实验室的规章制度,确保实验室的文明与安全。
(2)仪器设备帐、物、卡相符,保证设备的完好。
(3)实验教学文件齐备,内容不断更新。
(4)不断提高实验室管理工作的理论研究水平。
三、评奖程序:
实验室工作优秀奖每年评选一次,于十二月份进行,其申报、评审程序如下:
1.由个人申报(或由实验室推荐),并填写《实验室工作优秀奖申报表》(见后),实验室(或教研室)写出技术评定(鉴定)意见,经院(系)评审小组审核,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连同实验室工作优秀奖申报表及证明材料一并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经评审通过,报主管校长批准后予以公布。
2.校实验室工作优秀奖获得者,将颁发奖金和证书,并被优先推荐申报省、部、国家级实验室工作先进个人。获奖证书存入个人业务档案,作为职称晋升、聘任的重要参考依据。
3.对成绩突出者,将给予特别奖励。
四、本工作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组织实施。